关于静安雕塑公园艺术中心装修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鑫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 2014-J010
二、项目名称:静安雕塑公园艺术中心装修工程施工监理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监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 620.33 万元,监理取费费率为 3.3% 为基数,按有关文件规定上浮 20% 报价。施工工期 100 天。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相应经营范围。且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 乙级或及其以上资质。
4 、本项目不准有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携带: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复核);
2 、《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是会员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在网址中打印或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3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其他说明:
1 、投标人资格初审通过后可购买谈判文件。
2 、所有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当场递交,恕不接受其他方式。
3 、每本售价 300 元人民币
六、报名初审、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时间和地点:
1 、报名初审和购买谈判文件起止时间:
2014 年 5 月 13 日 起至 2014 年 5 月 16 日 止(工作日 9 : 00 ~ 11 : 00 和 13 : 30 ~ 15 : 30 )
报名地点:静安区昌平路 1007 号 405 室业务一部
2 、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 2014 年 5 月 19 日 9 : 30 时止
递交地点:静安区昌平路 1007 号 405 室业务一部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5 月 20 日 13 : 30 时止(北京时间)
2 、谈判会时间及地点:
谈判会时间: 2014 年 5 月 20 日 13 : 30 时(北京时间)
地点:静安区昌平路 1007 号 405 室会议室
八、采购方及代理机构: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地 址:武定路 1128 号 16 楼
联系人:周 灵
电话: 62188211
代理机构:上海鑫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静安区昌平路 1007 号 405 室
联 系 人:代亚民
联系电话 / 传真: 6231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