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城南区保洁中心一期配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城南区保洁中心一期配套绿化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 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方案设计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镇海区新城南区保洁中心
规 模:约1351平米
项目总投资:约20万
招标控制价:150元/m2(包含项目设计、绿化等所有费用)
计 划 工期:100日历天 。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施工。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镇海区2013~2015年规模以下入围企业且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其它要求: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 园林绿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3 其他要求:在提交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时还需提交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2014年2月~ 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16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镇海区茗园路32号3楼(宁波市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方式
现场报名时须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交易员证;
2、《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小型公共资源项目承包交易报名单》(一式两份并盖章);
附件: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其他资料:/
注:1、所提交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小型公共资源项目承包交易报名单》的格式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ztb.gov.cn)下载专区内下载后使用。
4.2招标文件每套印刷费 300 元,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图纸,收费 /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26日14时00分
,地点为庄市街道办事处(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6.1 时间:2014年 5月14日至2014年5月16日。
6.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ztb.gov.cn)上发布。
<!--[if !supportLists]-->7.<!--[endif]-->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
邮 编:315200
联 系 人:陈聪一
电 话:0574-86691116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茗园路32号3楼
邮 编:315200
联 系 人:俞静安、胡秀颀
电 话:0574-86255512
传 真:0574-86255661
2014年 5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