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街道社区公园改造(鹅公岭社区公园一期)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720140501901
招标工程名称:平湖街道社区公园改造(鹅公岭社区公园一期)工程(小型工程)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施工类园林绿化工程组
工 程 地 址:龙岗区平湖街道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杨文辉 办公电话:85238883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钟伟平 办公电话:13760403808
计划总投资:94.9000万元 已备案招标控制价:82.2125万元. 安全文明措施费:0.688234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100%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绿化工程 ■园林建筑工程 ◆栽植 ◆其他:新铺鹅卵石园路,新增砼桌凳,山顶休息亭,电气配线及灯具安装。 中标价:76.645801万元 本次招标下浮率:7%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5月26日 至 2014年8月25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4年5月16日09:00时 至 2014年5月16日17:30时 本工程采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承包商预选库组别要求:施工类园林绿化工程组 定标方法:招标人在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施工类园林绿化工程组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抽签定标时间:2014年05月19日10:30时 抽签定标地址:招标大厅4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2.被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
5.受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抽签轮空制的限制,被暂停年度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资格的。
6.本工程需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如投标申请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务必在抽签定标会召开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放弃抽签资格。否则,一旦中标而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行政主管部门将予以清出预选库,并给以不良行为记录。 其他有关要求:
1.招标公告期间,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应在招标公告结束前书面传真告知招标人;
2.招标人抽签定标时,投标人可按公告时间前往抽签定标地点参与监督抽签过程,未前往的视同认可抽签结果,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其参加投标资格直至清出龙岗区小型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