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太平镇南溪村街道绿化景观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为延平区太平镇南溪村村委会,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延平区太平镇南溪村村委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太平镇南溪村;
2.2. 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_;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南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园林绿化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和取得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贰级该专业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或无中标工程;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4月10日至2013 年4月16日,到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 月 日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转账形式或现金存入;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22日15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 WWW.fjbid.gov.cn)